近年來對知識產權意識的增加,商標作為知識產權一種,商標的注冊申請也是日益增加著,商標注冊的成功率也大不如從前,順利的時候從提交申請到下達證書大約需要十個月就可以看,但也有不少的個體公司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收到的是商標駁回通知書,那么就有人慌了,是我的商標不能注冊么,還有希望么?
其實商標的駁回是這么一回事,商標局認為申請人商標的注冊申請違反了《商標法》的相關規定或者存在近似商標,從而駁回,不予審查。駁回分為:絕對駁回和相對駁回。
絕對駁回是指該商標申請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規定,即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不能注冊為商標使用。相對駁回是指,申請商標與在先申請或在先注冊的商標在整體上或者部分上存在近似。是否能做駁回復審,商標駁回復審的成功率,具體要看駁回通知書上的駁回理由判斷是否需要進行駁回復審。商標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駁回復審申請。復審成功,進入異議期,復審失敗申請人仍然有權在復審期間繼續使用TM標志。
自己的商標被駁回,做與不做駁回復審都是根據自己的需求及,駁回通知書的駁回理由來決定。找專業的代理機構會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進行了全面而專業的分析,起草專業的、針對性極強的復審說明,并讓申請人配合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復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