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體戶年檢的問題案例:
我單位是經合法注冊的私營企業,因在湖北省咸寧市設立分公司,已按規定提交備案資料,且資料齊全合規,但是,當地工商所要求繳納5000元的個私會費,才能允
工商局回復:
幾年來,國家工商總局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個私協會借年檢驗照之機強制收取會費的問題,多次下發文件,要求各級工商機關和個私協會不得借年檢驗照之機“搭車收費”,不得違反章程提高會費
標準。2010年12月6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再次聯合下發《關于嚴禁借年檢驗照之機強制收取個私協會會費的通知》(工商辦字[2010]243號),明確規定“個私協會會
費由個私協會收取。嚴禁各級工商機關和個私協會借年檢驗照之機強制收取個私協會會費?!?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
批準成立的社會團體,可以向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收取會費?!睋?,個私協會作為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可以向會員收取會費,但是要加強對會費收取和使用的監督,嚴禁借年檢驗照之機強制收
取個私協會會費。我們將要求各地工商部門要嚴格執行《關于嚴禁借年檢驗照之機強制收取個私協會會費的通知》,加強規范和監督,只能按規定收取,不得借辦照、年檢驗照之機擴大收費范圍、
提高收費標準。 如您仍有異議,請向您留言所涉及工商機關的上級機關反映情況。